品牌粉丝 2007-9-8 11:37
重庆一市民较真“王老吉”
2007年4月20日,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收到普通市民况力彬的起诉状,被告是大名鼎鼎的广州王老吉
凉茶厂家和销售商。民事审判庭的工作人员审核后,决定立案审理。
喝王老吉凉茶身体不适
2007年3月下旬,重庆出现了少有的暴热天气。况力彬和妻子在外出购物时,看到了王老吉凉茶的大
幅广告。广告称,王老吉凉茶系依据传统配方,选用上等草本植物配制而成,具有清热消暑之功效。
看到广告后,况力彬在妻子的建议下,毫不犹豫地买了两箱纸盒包装的王老吉饮料。
第二天,天气依然暴热。况力彬打开纸箱,一口气喝了八盒王老吉!没想到饮用后,他不仅没有一丝
凉爽舒适的感觉,反而有些头晕目眩。第三天,也就是2007年4月2日,况力彬头晕目眩更觉严重,同时伴
有耳鸣、烦热、胃不适等症状。联想到这两天饮食上并没有什么变化,况力彬怀疑是喝王老吉造成的
,便于4月4日到重庆市渝中区第三人民医院检查,告知医生他饮用王老吉凉茶后身体出现不适。经过
医生的诊断,况力彬血压偏高,医生便建议他暂停饮用王老吉饮料。
回家后,况力彬仔细察看王老吉包装盒上的配料说明,见配料有:水、白砂糖、仙草、蛋花、布渣叶
、菊花、金银花、夏枯草、甘草。略懂中医的况力彬知道,夏枯草是一种纯中药,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规
定,药物是不能加入到食品饮料中的。药物混在食品中,可能会和食品中的其他物质发生反应,从而诱发
药物的毒副作用,对人体产生危害。
况力彬又查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,里面确实收录了夏枯草这一纯中草药。在不良反应中有这样
的说明:久服夏枯草,其皂苷成分对胃有刺激性。可引起皮肤麻疹、丘疹或红斑、全身瘙痒、胃部不适
、恶心、呕吐、头晕、目眩、腹痛、腹泻、心悸等。
这下明白了,况力彬断定夏枯草就是罪魁祸首!
之后,况力彬进一步发现,王老吉在广告词中宣称:怕上火,喝王老吉!这是明显带有药物疗效
宣传的广告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:凡是非药物的食品保健类饮料,一律不得使用带有疗效
性质的广告宣传。况力彬认为,王老吉凉茶不仅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,而且违反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。况力彬感到王老吉凉茶不仅漠视了法律的严肃性,更损害了消费者的身
体健康!他决定要为成千上万的消费者讨个说法。
用法律武器说话
2007年4月12日,况力彬打电话给销售王老吉饮料的重庆永辉实业有限公司,说明自己饮用王老吉
凉茶后身体不适的情况和王老吉饮料加入中草药配料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的事实,
要求公司给一个说法。
公司吴经理接到电话后表示将这一情况立即通报给王老吉的供应商,征求他们的意见。两天后,吴经
理和王老吉重庆经销处的王女士与况力彬见面。王女士承诺厂方和商家一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保
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至于在饮料配方中加入夏枯草是否违法的问题,他们还要进一步请示广州王老吉药
业有限公司总部。
但表示一定尽快给他一个说法,也给成千上万的消费者一个说法。
况力彬见对方态度诚恳,也愿意与厂方进行协商,但饮料中不能添加药物的规定是法律明确要求的,希望
他们一定引起重视并明确整改。
2007年4月15日,距第一次沟通过了三天,况力彬接到吴经理的电话,通知他面谈答复事宜。况力彬匆匆
赶到后,除吴经理和王女士外,还有一个吴经理介绍说是从总部专程赶来解决问题的刘姓中年男子。况力
彬刚刚落座,刘先生就礼貌地递给他一份文件。这是卫生部于2005年4月25日给广东省卫生厅《关于王老
吉凉茶有关问题的批复》的复印文件。
见况力彬要开口,刘先生便抢先一字一句严肃地说:你提出我厂王老吉饮料中不应加入夏枯草一事,经
我们认真研究和查找有关文件,认为我们的配料完全合法。我们的配方经过了广东省卫生厅的批准,并报
卫生部备案,不存在任何问题!所以,对于你提出的赔偿等问题,我厂不予认可。此时,吴经理和王女
士的态度也强硬起来,商谈以不欢而散告终。
当天晚上,况力彬一气呵成写好诉状,很快就将重庆永辉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王老吉药业有限公司告上了
法庭,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人民币63.60元,退还货款63.60元,赔偿医药费64元,赔偿精神抚慰金7000
元。
况力彬在起诉书中写道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第10条的规定,食品中不得加入药物,但
按规定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原料、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。经查,夏枯草是一种纯中药
,在卫生部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》中,夏枯草未列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