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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谢谢您的忠告,很犀利。
其实刚才在写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个,只是如果罗列出来就不是问题了,成了案例讨论了,呵呵。当然,这也许是个借口。您大可当不存在。
在之前就看见过不少类似这样的“迷茫者”提出类似的问题,很多前辈的回答很中肯,当然,也有很多人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,而是针对这个问题本身的逻辑性、严密性、开放性、“幼稚性”、“无知性”.....大侃特侃,甚至引经据典。我不知道这种有一点点“倚老卖老”的做法是不是很帅,更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能显出自己很专业,很公关,很顾问。当然,这可是是大家看问题的角度不同,我不是在指责什么,因为我没有这样的权利与资格。只是说出一些想法,曾经我也有这样的想法,但是今天我做了当事人,知道了这个感觉,以后不会再这么做了。
哦,我大学学的是会展策划与管理,工作三年都在商务会展公司,做业务,策划,执行。